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享优惠操作细节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享优惠操作细节 财务变革提升国企管理水平 股权转让避税要点总结(三) Posted by kenov on 2014/06/08 in 研究成果, 税务筹划 0 Comments 就业关系到民生。为扩大就业,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原相关优惠政策到期后,发布了《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随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于近日发布了《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4号),对2014年~2016年期间,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问题作出了明确。 案例解析: Tags:研究成果, 税务筹划 Share this article: 2 About kenov Related Articles 律所事务所纳税及筹划问答系列(十七)雇佣律师个人所得税如何进行筹划? 律所事务所纳税及筹划问答系列(十六)查账征收下合伙律师个人所得税如何进行筹划? 律所事务所纳税及筹划问答系列(十五)核定征收下合伙律师个人所得税如何进行筹划? 律所事务所纳税及筹划问答系列(十四)律师事务所增值税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0 Comments Leave a reply Click here to cancel the reply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CommentName * Email * Website Δ 此站点使用Akismet来减少垃圾评论。了解我们如何处理您的评论数据。